食品添加剂进出口报关/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手续

食品添加剂是为了保持味道或增强口感、改善外观添加到食物中的物质。 一些添加剂已经使用了几个世纪;例如,(用醋)腌制、盐腌来保存食物(如腌肉),糖果的保存以及用二氧化硫来保存葡萄酒。随着二十世纪下半叶加工食品的出现,引入了越来越多的天然和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目的主要为:延长保存期限用、视觉调整、味觉调整、改善食品品质、提高营养价值及方便制造等。其按照功能性,可大致分为十七种:

  • 防腐剂(在部分情况会称为品质改良剂,常被添加在即食类食品,例如便当、面包、面条)
  • 例如:亚硝酸钠、亚硝酸、己二烯酸钾、己二烯酸、丙酸钠、对羟基苯甲酸酯(尼泊金酯)
  • 杀菌剂 过氧化氢
  • 抗氧化剂
  • 漂白剂
  • 保色剂(限用于鱼类或肉类的加工品)
  • 例如: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钾
  • 膨松剂(膨胀剂)
  • 例如:铵粉、小苏打、酵母粉
  • 品质改良用、酿造用及食品制造用剂
  • 营养添加剂
  • 例如:各式维生素
  • 着色剂
  • 例如:食用色素、起云剂
  • 香料
  • 调味剂
  • 酸味剂、酸度调节剂(PH值调整剂)
  • 例如:柠檬酸、苹果酸、乳酸、乙酸(醋酸)
  • 苦味剂
  • 常用于可乐和瓜拿纳饮料,例如:咖啡碱、柚苷
  • 氨基酸系统(鲜味剂)
  • 例如:味精、L-麸胺酸钠
  • 甜味剂(102年1月修正发布甜味剂由原调味剂延伸为第十一类之一)
  • 例如:葡萄糖、寡糖、果糖、麦芽糖
  • 人工甜味剂(或称人工甘味剂)
  • 例如:阿斯巴甜、糖精、蔗糖素、醋磺内脂钾、甘草醇、安赛蜜
  • 天然甜味剂(取自草植)
  • 例如:甜菊苷、甘草素等
  • 转化甜味剂(半天然)
  • 例如:山梨糖醇、麦芽糖醇、木糖醇、甘露醇等
  • 黏稠剂
  • 例如:澄粉、蛋白、卡德兰胶、羧甲基纤维素(CMC)、海藻酸钠、鹿角菜胶、羧甲基纤维素钠
  • 结著剂
  • 食品工业用化学药品
  • 蛋白质分解剂
  • 例如:盐酸
  • 溶剂
  • 例如:丙二醇、甘油
  • 乳化剂
  • 脂肪酸甘油酯
  • 其他
  • 化制淀粉(常被归类为粘稠剂)
  • 例如:酸化制淀粉、糊化淀粉、漂白淀粉、氧化淀粉、醋酸淀粉、磷酸淀粉
  • 水分控制剂
  • 例如:山梨醇、乳酸、甘油、己六醇、丙二醇
  • 消泡剂
  • 例如:硅树脂(Silicon Resin)

出口食品添加剂手续

食品添加剂应用应该是最为广泛的一大类产品,作为食品类产品,监管条件相对严格,一般需要提供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并需要工厂提供健康证书。

1、出口商品的健康证书(HEALTH CERTIFICATE)也称为卫生证书(SANITARY CERTIFICATE),简单介绍如下:
  各国出于保护国民健康的目的,在进口一些商品时,如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餐具等,需要出口商提供一份出口国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该商品符合健康、卫 生等标准要求,可以供人类正常消费使用,对人类健康无害。
  国内检验机构一般为商检局(CIQ)、商检公司(CCIC),可以根据不同国家的要求选择。如出口土耳其可选择CCIC检验。
  检验的流程一般是,在货物备齐后申请检验,检验机构会按比例从货物中抽取代表性样品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则签发健康证书。
  进口商持此证书通关、商检,如果无此证书,货物因无法通关常被退运,甚至就地销毁。所以出口商对进口国的通关商检要求一定要提前了解,以免造成巨大损失。

2、出境货物通关单
出境货物通关单由商检局签发,用来向海关申报说明货物已经经过法定检验合格可以出口。需要工厂在商检局备案后,备好报检委托书、外销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纸箱证等单据,并填写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向当地的商检局申请出口检验;若检验合格,商检局会出具换证凭单,在报关时在出口口岸商检局换取通关即可。
一般在装柜前,要拿到商检的资料,提前个7、8天的差不多了,办理有时候得看那些公务员的效率。正常情况下一两天就可以。
如果委托工厂申请做以自己外贸公司为抬头的商检,自己外贸公司进行商检注册的资格和手续是:有自营进出口权,去中国检验检疫网站下载一个登记表,填好后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外贸许可登记备案表,海关注册证这些的复印件去商检局注册就OK

3、出口检验检疫办理流程(步骤):
1.出口报检
生产加工企业或其代理人在报检时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报检材料。

  1. 检验检疫
    2.1现场检验检疫
    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重)量、生产日期、批号、包装、唛头、标签、出口企业名称等是否与报检时提供的资料相符。
    2.2抽样检测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取样,并根据有关检验规程、标准要求进行实验室检测。
    3.结果评定
    检验检疫机构在企业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基础上,综合企业自检自控、日常监管、安全卫生监控、出口现场检查,并结合出口前抽样检测的结果对出口添加剂进行合格评定。 

进口食品添加剂手续

进口食品添加剂清关单证,报关流程
一、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二)经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的;
(三)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的;
(四)列入“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见附件)的。
除符合上列四项条件之一外,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的,还应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首次备案后的进口食品添加剂企业,如有新的食品添加剂进口、经销、储存、用于生产加工时,应当及时到报关地分支局报备相关信息。相关手续委托进口食品清关代理,比肉类进口清关手续简单
进口食品添加剂企业首次申报备案时,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进口食品添加剂企业备案申请表》;
(二)进口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进口食品添加剂企业声明;
(四)本企业进口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情况报表;
(五)目前正在销售、使用的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尚未从事生产经营进口食品添加剂业务的企业不适用);
(六)进货验收制度;
(七)进口食品添加剂购销台帐格式;
(八)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九)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如:收货人储存库平面图等)。

二、清关所需资料:
1、进口食品添加剂备案证书
2、食品添加剂完整的成分说明;
3、进口企业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加盖进口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企业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应提供加盖进口企业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国外检疫及相关机构和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正本
5.报检委托书/合同/发票/箱单/提单
6、产品标签样张